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享有以下權利:

  一、享有出租物的所有權。出租物是出租人依承租人選定的設備向供貨人支付價款,取得出租物的物權,而后將出租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間,承租人應向出租人保證出租物的完好性和完整性,其所在權體現(xiàn)在出租人對出租物的處分和收益,如果承租人破產(chǎn),租賃物不屬于破產(chǎn)財產(chǎn),出租人可以依法收回。

  二、出租人享有保證在租賃期間內(nèi)承租人對出租物的占有和處分。

  三、出租人享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方式收取租金的權利。承租人違反合同約定不交、少交、遲交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補交未交的租金。

  四、出租人享有因供貨人的原因產(chǎn)生的索賠權利,出租人可以轉(zhuǎn)讓給承租人的權利。

  五、如果合同約定租賃期滿的租賃物處置的方式是“退租”,出租人享有收回出租物,并要求承租人保證出租物完整的權利。

  六、因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第三人的損害責任,出租人享有不承擔義務的權利。

  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按照合同約定,在收到承租人開立的出租物的收據(jù)后,向供貨人支付價款,確保供貨合同的履行是保證租賃合同順利實施的前提。

  二、保證按承租人選定的設備提供供貨,未經(jīng)承租人同意變更,不得變更其合同規(guī)定的內(nèi)容。

  三、確立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權,因出租人的原因?qū)е鲁凶馊嗽谧赓U期間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權,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