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jù)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合同的簽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出租人應當保證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占有和使用。

  在出租人收回租賃物時,如果租賃物的價值超過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費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