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公 告
(2016)粵0106民初18504號
重慶錦臻鍛造有限公司、黃瑞、楊曉琴、錢昌利:
本院受理的原告和運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訴重慶錦臻鍛造有限公司、黃瑞、楊曉琴、錢昌利融資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無法向重慶錦臻鍛造有限公司、黃瑞、楊曉琴、錢昌利送達,現(xiàn)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重慶錦臻鍛造有限公司、黃瑞、楊曉琴、錢昌利公告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訴訟須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相關訴訟材料。原告和運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訴請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已到期未付租金共計人民幣107380元;2、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新機)》約定的滯納金,計算至實際清償日止,暫計至2016年5月10日為人民幣38728元;3、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新機)》約定的違約金32214元;4、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擔連帶清償責任;5、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過六十天,即視為送達。你方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內。本院定于2017年4月11日8時45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判決。
特此公告。
二0一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聯(lián)系人:陳玉鋒 020-83008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