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賽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李彥呈、任娟:

  本院受理原告和運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訴你們?nèi)谫Y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xiàn)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們公告送達民事起訴狀副本、證據(jù)副本、訴訟須知、應(yīng)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相關(guān)訴訟材料。原告訴請本院判令:1、判令解除原告與被告一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新機)》;2、判令被告一立即返還原告擁有所有權(quán)租賃標的物,即華群T-540B攻牙機十臺;3、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剩余全部租金848,200元;4、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系爭租賃合同下因遲延支付租金而產(chǎn)生滯納金,計算至實際支付日(暫計至2015年12月4日為105,855元);5、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原告違約金共計255,460元;6、判令被告二、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7、本案訴訟費由三被告共同承擔。本公告自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六十天,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內(nèi)。本院定于2016年11月4日08時4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對本案公開開庭審理。逾期不到庭,將依法缺席判決。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六月十三日